更新时间: 浏览次数: 376
中新社北京4月21日电(记者张素)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,4月21日,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李吉平受贿案,对被告人李吉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;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公开资料显示,李吉平生于1955年,辽宁大连人,2008年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,2016年卸任。2024年3月,官方通报其被查。同年8月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被开除党籍。他被指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”“大肆干预、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、职务晋升工作”等。
经审理查明,2001年至2021年,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,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,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、人事局副局长,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、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30万余元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吉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,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应依法惩处。鉴于李吉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(完)
新闻结尾
99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区别电影,掌握国产一区二区三区视频的制作与剪辑技巧!的相关文章
“外卖小哥”变身“助老专员” 老年餐专送服务暖胃更暖心
外企看中国:市场潜力巨大 加快本土化运营
中柬“明星航线”郑州至金边越飞越稳
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就《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广告市场秩序整治》答记者问
《回西藏》导演陈国星:讲好故事的关键在于观察生活四川泸州:黄花风铃木“金”艳绽放习言道|好邻居、真朋友,一图带你了解中柬关系!
习近平抵达金边对柬埔寨进行国事访问